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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0月22日快讯 (记者 戚阜生)今天上午,江苏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现场获悉,自今年10月31日零时起,我省将在部分地区推广使用符合“苏V”标准的第五阶段车用汽油。
据了解,江苏省人民政府于10月18日正式下发通知,要求推广使用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具体范围是: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等沿江8市。
根据通知要求,完成油品置换后,各销售单位必须在立式招牌、发油台、加油机、容器、购销发票和提货单位的汽油名称后加注“V”字样。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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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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