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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零容忍学校食堂违规 结余禁作教师福利
江苏消费网 (2013-09-05) 来源:人民网江苏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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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南京9月4日电 (施忆)日前,教育部通报了今年上半年6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其中曝光了南京市三条巷小学(原白下区)将学生餐费变成教师福利的问题。
   
   对此,南京市(原)白下区教育局要求:白下区三条巷小学清退全体老师的伙食费和管理费,全部用于改善学生伙食,教师用餐一律交费;免去该校负责食堂管理工作的总务主任陈某的职务,对校长刘某进行诫勉谈话,取消该校当年评优资格并在全区通报。
   
   为杜绝教育乱收费情况的发生,南京市教育局曾在今年五月出台了《南京市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工作意见(试行)》,明确了学校食堂以自办为主,教职员工与学生同菜同价。学校不得强求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南京市教育局局长吴晓茅介绍:“文件出台的目的是全面提升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和送餐采购招标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利益,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该意见,南京市中小学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规定,配备食堂会计人员,食堂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教职员工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必须足额缴纳,并在伙食费科目中单独列出明细。食堂学年度结余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3%以内,以学年为周期结清,主要用于改善学生伙食、食堂的设施设备及零星维修。结余款严禁用于各种类型的教师福利,严禁将应由学校行政开支的费用在食堂列支。
   
   “我们对中小学在食堂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零容忍’。”吴晓茅说。南京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如有违规行为,将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免职,党政纪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廉洁工作已纳入对区教育局的年度考核。”
   
   9月1日新学期开学后,南京市80%的主城区中小学吃上了经过规范招标的企业烹制出的放心午餐,据南京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此举也是为了规范中小学食堂管理的举措之一。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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