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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为“转正” 向近千户业主拉票?
江苏消费网 (2013-08-22)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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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南京江宁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业主状告业委会选聘物业合同无效的纠纷。原告市政天元城小区业主唐先生认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聘用的临时物管单位源业物业配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业公司)篡改小区业主投票结果,一天时间致电近千户未投票业主拉票,篡改入户调查结果,强行改变已生效的业主大会投票结论。唐先生因此要求法院判决选聘物业合同无效。此外,唐先生还要求法院判决关于物业占用小区业主三处会所从事超市、餐饮、培训机构和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投票结果无效。案件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

 

 

新聘物业只是临时托管

 

2012年4月,因服务方面的问题,市政天元城小区的前任物业提前两个月中止物业服务合同并退出小区。同年5月13日,小区业委会与源业公司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临时托管合同》。小区业主唐先生称,他发现了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侵犯业主权益的种种问题,并最终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昨天,原告唐先生当庭指出,《物权法》第76条规定,对于“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事项,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赞成双过半”。而《临时托管合同》第二条却约定,在委托期内如对物业公司服务的反对意见未出现面积户数“双过半”的情况下,即可签订正式委托合同。唐先生认为,反对没有“双过半”,并不等于“赞成双过半”。

 

转正投票没有达到“双过半”

 

唐先生称,南京市物业服务网站上显示该公司是三级物业服务资质,只能承接20万平米以下住宅项目,而市政天元城小区有40万平米,该公司根本没有资格进行管理。

 

唐先生认为,小区业委会理应对物业公司进行公开招标,但业委会还是决定对是否与源业公司签订正式合同进行投票。去年9月19日,在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区住建局、社区党员和热心业主的共同监督下,对投票结果进行了公开唱票,根据投票结果,源业公司没有达到“赞成双过半”,应该进入物业公司招标流程。但业委会在业主大会结束后,再次让临时托管的物业公司自己搞了一次电话调查,一天的时间居然完成了剩下近千户未投票业主的电话意见征集,硬是改变了原先已经生效的业主大会投票结果,让临时托管的物业从临时工转为正式工。

 

还有多个事项未经业主监督

 

唐先生认为,业委会委托源业公司就占用小区三处会所和动用业主公共维修基金进行投票,也涉嫌暗箱操作。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上门让居民投票,整个过程没有业主参与监督,业委会也没有在小区公示计票规则和唱票、计票时间地点,侵犯了他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等。

 

因涉及事项较多,庭审在进行了四个多小时后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通讯员 江研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文/摄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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