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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布问题油品处理结果 3种补偿方案出台
江苏消费网 (2012-05-24)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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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日,常州武进城中加油站油品问题协调处理工作组发布消息,通报城中加油站油品问题进一步调查结果, 疑似问题油品是从浙江海宁一家石化公司购进,共29.42吨,4月27日到5月3日之间在该加油站加注过汽油的车辆有1500多辆,加油站出台3种补偿方案,其中自愿接受补偿的车主凭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加油发票、银行消费票据、加油卡刷卡记录等有效凭证,与公司签订补偿协议,一次性补偿3500元。
  
   通报:
  
  车主投诉后已换新油
  
  抽检报告不具代表性

  
  在发布会上,武进城中加油站油品问题协调处理工作组(以下简称“油品问题协调工作组”)称,5月7日,多位车主举报,反映在城中加油站加了93号汽油后,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加速无力、抖动熄火现象。
  
  接到情况反映后,武进区政府立刻成立了油品问题协调工作组。5月7日,常州市商务局下发通知,责令城中加油站暂停营业。5月10日下午,常州质检所从城中加油站5个油库里取了5个批次的0号、93号、97号柴油和汽油。
  
  然而,5月15日,检测报告出来,均为合格产品。对此,油品问题协调工作组负责人表示,调查组从城中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陈某及股东袁某处了解到,疑似问题油品是从海宁一家石化公司购进的,于4月27日到库,共计29.42吨。早在5月3日就有车主进行投诉,因此该加油站于5月3日在未向关部门汇报的情况下,将油品退还给供货人,并从其他渠道购进了93号汽油充入油库中。这意味着,5月10日委托质检所抽检的油品已经不是问题批次的油品,所以抽检报告对于问题批次油品不具有代表性。而对于一些车主油箱内的汽油,并不能作为检测对象,因此也不能证明油品是否有问题。
  
  油品问题协调工作组负责人表示,武进区工商局已赴浙江海宁调查这家石化公司。而这家公司的油品问题已由海宁市工商局介入调查。
  
   解决方案:
  
  加油站出台3种补偿方案

  
  据悉,油品问题协调工作组积极对车辆受损情况进行登记,到目前,登记的受损车辆超过2000辆,其中4月27日到5月3日之间,在该加油站加注过汽油的有1500多辆。5月17日,加油站决定对车主先行补偿。
  
  在城中加油站出台的公告上称,补偿对象为:4月27日下午2点至5月3日晚7点,在城中加油站加注93号汽油,导致车辆受损且尚未补偿、并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汽车车主,共有3种补偿方案。
  
  油品问题协调工作组负责人称,疑似问题油品是4月27日下午2点进入城中加油站,5月3日晚7点,城中加油站将剩余疑似问题油品从油库中抽出;另外,从4S店、汽修厂等汽修单位调查的情况来看,汽车集中出现此类问题确为4月27日至5月3日之间。
  
  据悉,补偿办法共3种,一种是简易程序补偿,自愿接受补偿的车主凭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加油发票、银行消费票据、加油卡刷卡记录等有效凭证,与公司签订补偿协议,一次性补偿3500元。
  
  第二种是鉴定程序补偿,是指不愿意接受简易程序补偿的,按以下程序办理:A、车辆已维修的,由车主提供费用清单和维修发票,经技术鉴定组鉴定并签订补偿协议后,按技术鉴定组审定的金额进行补偿;B、车辆未维修的,由车主自行选择武进区范围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确定维修方案,经技术鉴定组鉴定并签订补偿协议后,送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城中加油站按实结算。技术鉴定组由武进区有关部门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三种是司法程序解决。也就是不愿意按上述两种方案办理补偿的,由补偿对象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葛小林)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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