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浴缸价格便宜,又环保,样式也中意,张先生刚准备付款买下,并叫店员在销货单上注明浴缸用材为“纯实木”时,店家不肯写,并表示不做张先生的生意了。张先生怀疑这个木桶不是实木的,而是三合板拼接的。
接到投诉后,雨花台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与张先生一起来到卖场,店家解释,这款木桶确实是实木桶,但是不是纯实木,而是实木复合材料,张先生要求较高,要注明用材是纯实木当然不能写。
经过对该木桶的检查,也证实了该木桶用材非三合板,而是实木复合材料。
事后,消协的工作人员对店家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应当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向消费者宣传产品时,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该店家也向张先生道歉。
实木家具由于其环保性能,近年来深受消费者青睐,但是,实木家具概念混乱,也是不争的事实。
近几年实木家具材质“不实在”的问题,已经成为家具消费投诉的焦点。
不少消费者对于究竟什么样的产品属于实木家具并没有概念。
据雨花台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在他们接到的投诉中,多数消费者认为实木家具就是“全实木家具”,也有部分认为“板木结合家具”也算实木家具。此外还有人按照工艺认为“不用胶粘的”才是实木家具,还有按材料认为“主要用量是实木的”才算是实木家具。
正是因为消费者实木家具概念的混乱,才导致销售商利用消费者对实木家具的模糊认识,进行虚假宣传。例如有的将“实木贴面家具”说成是“实木家具”,有的将“板木结合家具”说成是“实木家具”,甚至有的非常有把握地指出实木含量达到某百分比的就是实木家具。
虽然商家在宣传时都说自己销售的是实木家具,却在销售时不肯标明所售产品的实木材质。
对此,雨花台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自2009年5月1日新版的《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GB/T3324-2008)正式实施后,已经严格明确了容易混淆的“实木类家具”和“综合类木家具”概念,而对于“实木类家具”大类下的“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和 “实木贴面家具”也做了具体定义,商家所谓的“实木”理论实在是站不住脚。
>>>温情提示
碰到虚假宣传,你该怎么办?
依据《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GB/T3324-2008)、《中华人民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此种混淆概念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证据确凿,消费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退一赔一的请求,工商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违法商家处以1万至20万元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