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游 婕)7月26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近期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部分标称具有防紫外线功能的晴雨伞进行的比较试验结果。结果显示,25个测试样品中有8个不符合国家标准,占样品总数的32%。
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由北京市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北京市的商场、超市、市场随机购买,标价从20元至500元不等,产品标称涉及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浙江等5个省市24家企业生产的25个品牌的晴雨伞。
据介绍,本次比较试验委托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进行,依据GB/T23147-2008《晴雨伞》或QB/T1099-2005《晴雨伞》标准,对样品的标识、规格尺寸、耐腐蚀性能、无故障连续开关次数、抗风强度、伞面防紫外线(原状态防紫外线、洗涤后防紫外线、淋雨后防紫外线)等6项指标进行了测试。
本次比较试验发现的问题集中在伞面防紫外线项目,所有样品均明示为防紫外线产品,但实测有近1/3的样品不具备该功能,其中不乏售价较高的产品。
在规格尺寸方面,有4个样品的规格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其中,标称上海沪丽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沪丽牌、货号为377的样品和标称杭州萧山河庄天云伞厂生产的罗密欧牌、货号为303的样品,实测尺寸误差超过8mm;标称杭州萧山河庄鑫叶制伞厂生产的鑫叶牌276505型的样品和标称广州市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经销的MIINE无型号样品,未标注规格尺寸。
另外,标称杭州萧山河庄鑫叶制伞厂生产的鑫叶牌276505型的样品的产品标识,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标注。标称厦门宏达洋伞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宏达牌、货号为8191的样品在测试无故障连续开关次数中,在开关128次时中马鞍缝眼脱线。
在耐腐蚀性能和抗风强度的测试中,本次比较试验所有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附:伞面防紫外线项目不达标样品名单
●标称厦门宏达洋伞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宏达牌、货号为8191的样品。
●标称深圳市海德曼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Happyrain牌、货号为M05102的样品。
●标称上海瑞冠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ELLE牌、货号为10SEP-22-003-2500的样品。
●标称上海郁柏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拉贝尔LaBeledenuit牌、货号为ASYL-22-406-5500的样品。
●标称北京博润商贸公司经销的V.FRAAS牌、货号为2442021-14的样品。
●标称杭州萧山河庄天云伞厂生产的罗密欧牌、货号为303的样品。
●标称广州市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经销的MIINE无型号样品。
●标称上海沪丽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沪丽牌、货号为377的样品。
(游 婕)
●选购提醒深色伞防紫外线性能更好
北京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根据本次比较试验结果,晴雨伞洗涤或淋雨后的防紫外性能没有明显的下降。但是,晴雨伞的价格和产品质量并不成正比。目前,防紫外线面料分为涂层和非涂层两种,并不是涂层伞面的防紫外线效果比非涂层伞面好;同品牌、同货号、同面料的产品,深色的比浅色的面料防紫外线性能好。 (游 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