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公布以来,南京市两次较大幅度降低了参保人员药品个人自付比例,此次药品调整部分幅度不大,而诊疗、医用材料等支付标准调整的幅度较大。调整到位后,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将总体降低1个百分点,即从个人自付约26%降到约25%。有关人士表示,降低参保个人自付比例后,市里将每年多投入300万元。
66种药品调低个人自付比例
南京市医保结算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降低了66种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其中西药54种、中成药12种。今年出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中的乙类药品,其个人自付比例已全部降为零。如安宫牛黄丸等药品由个人自付比例20%降至零;川贝母、生晒参、全蝎等5种中药饮片由个人自付比例20%降至零;克林霉素口服常释剂型、三九胃泰等58种药品由个人自付10%降至零。4种免疫抑制剂如普乐可复等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由20%降至10%。
记者注意到,老百姓常用的六味地黄丸、三九胃泰颗粒、克林霉素、沐舒坦等药品都取消了个人自付比例。
[举例]南京花红园小区刘女士原先购买一种能活血化淤的安宫牛黄丸,该药单价380元。若按20%自付比例算,政府买单304元,她需自掏腰包76元;现在起医保基金全额买单。
330项常规诊疗技术“零自付”
调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修订版)》中876条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比例,其中:手术及临床常规诊疗技术类中330条调低为零;彩超、检验、直线加速器放疗类中222条调低为10%;经血管/非血管介入类、微创类以及伽马刀、癫痫刀类中269条调低为20%;血液制品和肿瘤辅助治疗项目类中48条调低为40%;辅助检查、治疗技术类中7条调低为50%。
[举例]市民黎先生从前在三级医院做一次肺部常规检查,应自付70元费用,调整后70元省下来了。
调低4类特殊医用材料自付比例
在特殊医用材料方面,调低综合医疗服务、医技诊疗、临床诊疗、中医等4大类特殊医用材料中的个人自付比例。其中:体内置放、心血管介入、心脏电生理、外周介入、非血管介入、血液透析等26类特殊医用材料调低为20%;综合医疗服务、临床诊疗等6类普通特殊医用材料调低为0。同时,调高心脏除颤器、胸/腹主动脉支架等16类特殊医用材料医保基金支付的上限,心脏除颤器的上限金额由原先的2.5万元上调为5万元。
社区医院扩大用药范围
南京一级以下(含社区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的用药范围,也从过去的D类宽调到C类,品种从2097种扩大到2375种,此次还对C类目录品种做了扩容:将头孢哌酮舒巴坦注射剂、头孢哌酮他唑巴坦注射剂、依帕司他口服常释剂型等3种药品纳入C类目录。药品分级管理办法规定,A类目录药品适用于三级医院;B类目录药品适用于二级医院,即区级医院;C类目录药品适用于一级医院;门诊部医疗仅限于D类目录药品。此次新政策规定:大C类目录品种,如头孢哌酮他唑舒巴坦注射剂等抗生素药,原社区卫生机构不能使用,参保人员如需要,可在社区卫生机构接受注射。
南京市医保中心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在适用于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外,也同时适用于已实行市级统筹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而高淳县、溧水县目前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市里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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