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监总局称,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据悉,我市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为:金箔集团金东海食品有限公司的肉制品(酱卤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绿柳居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的速冻面米食品(熟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冠生园食品厂有限公司的饼干食品生产许可证、老山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的饮料(固体饮料类)等,共37张,涉及35家企业。注销原因主要为“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国家质监总局规定,生产许可被注销后,被许可人仍继续生产的,质监部门将按照查处无证生产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在证件被注销后生产的产品,一旦发现可随时拨打全国质监系统统一举报电话12365。生产企业重新达到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国家质监总局将会重新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