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近日组织经贸、农林、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10多个部门,全面启动了为期半年的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将深入饲料生产经营、生猪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到餐桌消费等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惩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江苏是全国肉类食品生产和消费大省,2006年全省肉及肉制品产量达到350万吨,其中肉猪出栏3000万头,居全国第七位。为从根本上解决肉类食品安全问题,堵塞管理漏洞,使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藏身之处,这次专项整治共确定6项任务。
一是整治规范饲料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其他化学品的行为;清理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质量合格证、无产品标准的“四无”饲料添加剂及预混合饲料企业;取缔无标准、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加工单位(点)等。
二是整治规范生猪养殖行为。严厉查处养殖场(户)在自配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规范养殖场(户)生猪免疫检疫制度和病死、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措施。
三是整顿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严格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对违禁药品检验呈阳性的生猪进行源头追溯处理,对问题较多的外源产地生猪,及时督促购销企业调整货源;严厉打击屠宰加工病死、病害生猪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地下屠宰场(点),杜绝私宰肉上市。
四是整顿规范肉制品加工行为。集中整治无证无照肉制品加工点(作坊);对取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但管理薄弱、质量安全无法保证、不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肉制品加工企业(作坊)进行整顿和规范;严厉打击以病死、病害猪肉加工肉制品,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肉制品等行为。
五是规范肉品市场流通和经营行为。清理规范肉类经营主体资格,督促经营主体全面落实肉类食品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肉类食品和采购、使用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行为。
六是规范餐饮、集体食堂肉制品采购、使用行为。监督检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超市、集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持有情况以及肉及肉制品采购索证、登记情况;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采购、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及病死、病害猪肉违法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