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天利被证监会处罚之后,由此引发的投资者诉讼仍在继续。
近日,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目前约有400位投资者已经对京天利提起了索赔诉讼,其中部分案件终审已胜诉并已执行完毕,该部分投资者已拿到了赔偿款。从相关期间股东人数变化来看,潜在具备符合索赔资格的投资者应该不少于10000人,目前只有约4%的投资者参与了维权。“很多投资者对于诉讼案并不知情,这是导致中小股东参与人数不高的主要原因。”王智斌分析称,“除此之外,还有部分投资者嫌麻烦或者对于拿回赔偿款信心不足,从而放弃诉讼,非常可惜”。
京天利在2018年12月28日曾发布公告,称于2018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公告》,实际控制人钱永耀应向公司支付裁决款项3296.6万元,钱永耀承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裁决款项1000万元;在2019年4月15日前向公司支付其余的裁决款项及债务利息。而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经收到钱永耀的承诺赔偿款合计3296.6万元。
“钱永耀向京天利偿付的款项,应该是与该部分案件有关。”王智斌分析,“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有助于维护上市公司现有股东的权益,有其积极意义。很多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并不会向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追偿,公众股东权益就这样被公司管理层悄无声息地牺牲掉了”。王智斌称,“相比而言,京天利现管理层值得肯定”。
据王智斌介绍,“根据法院判决,在京天利上市之日至2015年6月22日期间买入京天利股票且截至2015年6月22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均有权提起索赔诉讼。本案诉讼时效将在今年6月27日届满,未在该日之前主张权利的投资者,将会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