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6日电 (杨曦)人社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行政策解读。社保中心主任唐霁松表示,目前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进展顺利,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高速公路已经修通”,9个月来运行平稳,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院费用不必先自己垫资再回参保地报销了。
唐霁松表示,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顺利推进。截至9月25日,已全面联通所有统筹地区,覆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各类医保制度,服务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四类跨省就医人群,开通了7226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覆盖了各地承担跨省异地就医任务比较重的医疗机构,全国88%的三级定点医院已联接入网。需要跨省异地就医并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备案的参保人员达到162万人,各省归集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8.8亿元。实现跨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4.1万人次,基金支付5.6亿元,平均为每人次患者减少垫付1.36万元。
唐霁松介绍,人社部门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开展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一是开发建设信息系统。我们以参保人员为中心,以异地长期居住老年人和转诊转院患者住院费用为重点,建成了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制定了全国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联网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实现了以登记备案为入口,出院结算为出口的“信息流、业务流、资金流”全程线上流转,确保次均费用结算时间基本控制在10秒内完成,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能够迅速完成直接结算程序。同时,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还可以支持城乡各类医保参保人员,包括不同部门管理的参保人员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是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为方便长期异地居住老年人和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患者享受到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便捷服务,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我们采取三个措施:1.备案流程进一步简化。要求各参保地进行人员备案时,取消原来需要就医地提供的所有证明和盖章,只要持社会保障卡就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2.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即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选择范围扩大到就医地所有上线联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3.备案渠道进一步拓宽。另外一些地方开辟了电话备案、网上备案等多种备案方式,方便群众顺利备案,减少“跑腿次数”。
三是建立预付金制度。为避免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同时确保参保地与就医地医保资金往来顺畅,不出现资金拖欠的情况,我部与财政部共同研究建立了“先预付、后清算”的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并指导各省建立跨省异地就医财政专户。人社部门根据往年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支出情况,以2个月的支出额为预付额度,通过财政专户相互预拨,每月定期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国家平台统一进行跨省清算。
“9个月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运行平稳。随着系统覆盖面的扩大和政策知晓度的提高,直接结算人次数快速增加,昨日一天结算人次达到1115人次,单日结算首次突破千人。每日直接结算资金超过2000多万元,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利服务得到了越来越多群众的欢迎和肯定。”唐霁松说。
唐霁松同时还指出,由于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现在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为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就医需求,下一步还要做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功能,提高系统运行稳定性。进一步完善系统线上协同管理、统计分析、公共服务查询等功能,探索建立系统运行管理联系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系统运行维护,保障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是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方便异地就医。在三级医疗机构已基本入网的基础上,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三是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努力实现应备尽备。特别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主动备案。继续优化简化备案流程,创新备案方式。
四是落实“就医地管理”,避免异地就医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将异地就医费用数据纳入就医地监管范围。
五是积极推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措施缩小不同地区间医疗资源配置差异,让群众尽可能就近就医看好病。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转诊转院制度,促进有序就医秩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