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证券 » 政策信息 >> 正文

政策信息

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江苏消费网 (2017-09-02) 来源:新华网
阅读: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记者刘慧、王都鹏)证监会1日宣布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新规自10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新规主要内容涵盖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以及基金产品设计、投资限制、申购赎回管理、估值与信息披露等业务环节的规范,并针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控做出了专门规定。

  为确保新规平稳实施,避免对市场造成短期影响,新规对涉及基金管理人需进行投资调整的事项均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新规聚焦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进一步细化底线要求,强化机构在流动性风险管控方面的主体责任,有利于降低基金业务的结构脆弱性,促进我国公募基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葛绍刚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