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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有望按套明码标价 明确公示物业费
江苏消费网 (2011-03-23)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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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将要求销售企业一套房一标价。”昨天,中消协和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共同举办“纪念201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倡导企业明码实价。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实价的规定。
 

  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司长许昆林介绍,明码实价是成熟市场的必然要求,而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文件,已经建构起明码实价的推行基础。今后,将鼓励劝导企业主动参与明码实价。据他透露,发改委目前正在制定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实价的规定,改变以往开发商仅按面积销售等情况,要求标明每套房的实价,同时明确公示代办服务收费和物业费。要求销售者不得在标示价格外收取费用,在规定时间公开全部商品房,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

  秒杀、买一赠一、全场限时5折……很多消费领域打折促销集中。中消协秘书长杨红灿认为,由于消费者和商家的信息不对称,商家的各种促销活动,有时让消费者搞不清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价格。商家的这种行为,本身就已经涉嫌对消费者误导和欺诈。

  杨红灿说,国家规定明码标价的本质,就是要求价格公开透明。“如果商家都能童叟无欺、明码实价,不仅保护了消费者权益,而且也能提高经营者的商业信誉。”杨红灿表示,“希望消费者能够改变消费习惯,抵制问题商家,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昨天,苏宁电器、国美电器、大中电器、北京城乡贸易中心、北京燕莎友谊商城、京东商城、凡客诚品等十余家企业现场签字承诺今后“明码实价”,请消费者监督。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与国家发改委联手在以下领域推行明码实价:价格收费实行政府管制的行业和部门,包括电力、自来水、成品油、电信、医药、教育、景点等;内部管理较规范的行业等,包括大超市、家电维修、餐饮、理发等企业;大商场的部分柜台和品牌专柜;中心城区等部位。(实习生张晨)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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