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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能否曝光“欠账”业主?
江苏消费网 (2010-12-2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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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安徽省无为县一家物业公司将上百名“欠账”业主的名字公布到网络上,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本报记者 洪敬谱 文/摄

  因为小区部分业主拒缴物业管理费,安徽省无为县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几番讨要未果,便将上百名“欠账”业主的名字等信息公布到该县县政府的网络论坛上,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有关人士认为,物业公司此举涉嫌侵犯了业主的姓名权和隐私权。

物业网上公布“欠账”业主

  11月上旬,一篇名为《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御景苑小区业主》的帖子发布在无为县县政府的网络论坛上。该帖不仅指名道姓,贴出业主未缴物业费的时间,甚至还明确标出业主所住单元及房号等信息。记者细细数了一下,从该小区1号楼至18号楼,共有上百名“欠账”业主被曝光(如图所示)。

  对于物业公司将“欠账”业主名单曝光的事情,御景苑小区业主们很是愤怒。一位网名为“盎然”的业主回帖说:“我家的卫生间漏水,原因是楼上的防水没做好,多次到物业公司反映,可至今未解决。物业公司如果能站在业主的角度,积极地替业主解决问题,谁还会拖欠物业费呢?”

  网友“浪遏飞舟”看到物业公司的帖子后为业主们鸣不平:“本人不是御景苑小区的业主,但是看到这样的帖子觉得很气愤。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不到家,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采取这种涉嫌侵权的手段,令人反感。”还有网友回帖建议,物业公司应该“以优质高效规范化的物业管理说服业主,而不是用这种恶劣的手段逼债”。

物业公司称是无奈之举

  记者了解到,负责御景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家名为“隆兴物业”的公司。针对该帖子,隆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承认是他们所为,但称发帖子实属无奈之举,“实在没办法,自从今年5月我们进驻御景苑小区,有些业主从来没有缴纳过物业费”。

  据隆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御景苑小区目前有上千名业主入住,近一半业主都拒缴物业费。为此,物业公司采取了口头劝说、在小区里发公告、找上级部门协调等方法,可部分业主仍旧拒绝缴费。“上一家物业公司就是因为物业费收不上来,在合同到期后便草草离开。”该工作人员说。

小区业主称物业未尽责

  御景苑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万先生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是业主不愿意缴纳物业费,而是物业公司没尽责。据其介绍,就在该小区交房后不久,有200多位业主发现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包括墙体有裂缝、多处有空鼓,还出现渗水等情况。”万先生称,第一家物业公司进驻时保证要给业主进行房屋维修,但一直未兑现,在合同到期走人后还带走了小区房屋的大量资料,给后面进驻的物业公司带来困难。“业主们感到受了骗,因此在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后,业主们都要求先服务、后付款。”万先生说。

  对于物业公司将“欠账”业主名单曝光的事情,万先生表示,物业公司的做法业主不干涉,“但如果因为曝出信息后导致业主的权益受损,我们将维权到底”。

●相关链接
欠费业主被张榜公示

  据 《安徽商报》11月20日报道,安徽省六安市金桂香满园小区200多位业主因欠缴物业费,其姓名、楼号、所欠物业费金额等信息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张榜公示。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李先生说,他前段时间在外出差,回来看到自己的名字上榜了。李先生认为,业主欠缴物业费的原因是物业公司服务没有做好,这种公示涉嫌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家住该小区的一位女士说:“乱七八糟的大型卡车在小区内乱停,路灯设施也不全,盗窃现象频频出现,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当然收费困难。”

  该小区物业公司临时负责人徐某表示,自2008年至今,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将近10万元,该公司多次催缴无果才出此招,“张贴一个月,如果还是收不到什么效果,物业公司可能会分批对欠费业主进行起诉”。

(洪敬谱/整理)

●专家观点
物业公司行为涉嫌侵权

  12月12日,安徽省消费者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安徽律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杜怀苏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隆兴物业公司的行为涉嫌侵权。杜怀苏说,隆兴物业公司与御景苑小区业主之间构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因履行合同中存在争议,双方各执一词,属正常现象。双方均有权向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当争议产生后,物业公司没有通过合法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而是将与其有争议的小区业主的姓名、某幢某号居住等信息公布于网上,则涉嫌侵犯了业主的权益。

  “公民有个人信息、家庭信息等隐私的权利,也就是姓名权和隐私权。”杜怀苏表示,《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不得侵犯消费者的姓名权和隐私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对外披露”。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物业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杜怀苏同时提醒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法律责任。如果物业公司不尽职,业主可以通过诉讼追究物业公司的违约责任,也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解除合同。如果业主因为物业公司服务差就以不缴纳物业费相对抗,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洪敬谱)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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