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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交费积极”才给看监控?
江苏消费网 (2010-11-03)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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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主手指爱车被划处。鲍仁 摄

  本报讯 (鲍仁) 昨天上午,市民石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说自己的私家车前几天在小区里被划,由于找不到作案人,想要物业提供监控录像,却遭到拒绝。

  近日,翠岗小区一夜之间7辆私家车被划,有些轮胎也被扎破。石女士告诉记者,当天立刻报了警,“现在一个星期快过去了,作案人还是没找到。”石女士找到物业,要求查看当天小区北门监控录像,却遭到拒绝。“我是小区的业主,凭什么不给看监控录像?”石女士问。

  随后,记者来到翠岗小区,一物业保安对记者说,当天监控录像已被警方拿去。“监控录像不能随便给业主看,因为这涉及其他业主利益。”记者又来到物业办公室,一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非警方为了办案需要,才可以调出监控录像,另外交纳物业费比较积极的业主,物业可以提供方便,让他们查看。

  业主到底有没有权利查看小区监控录像?扬州征远律师事务所石晓峰律师表示,如果物业不给业主查看监控录像,物业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其立法精神,业主要求查阅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时,物业应予支持。他认为,物业公司内部的规章可以对查看程序作出相关规定,但是不能以程序刁难业主,限制业主合法的知情权。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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