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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查

郑丽华:与OK镜叫板的女工
江苏消费网 (2014-10-0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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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人物简介】

  郑丽华,1951年出生,曾在农垦系统下乡,返城后当老师,后来考上财务中专,毕业后分到工厂担任采购员,后工厂倒闭。维权时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皮革厂下岗女工。因揭开OK镜产销黑幕,2002年入选“3·15”贡献奖候选人。

■本报记者 姚敏

  1999年7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皮革厂下岗女工郑丽华为准备读大学的女儿配制了一副OK镜,结果女儿的近视不仅没有得到矫正,反而因此落下伤残。为给女儿讨回公道,郑丽华变卖家产,花费十几万元,历经磨难,揭穿了不法分子伪造所谓“美国视康眼科视学中心”材料,在申报OK镜企业注册时提供虚假文件、违法生产的内幕。近日,郑丽华和女儿阿玲接受了记者的电话专访。

回忆如梦魇

  周末的阳光洒在脸上,暖暖的,电话那头串起的却是郑丽华母女14年前那场遭遇和伤害。聆听着回忆,记者身上的暖意渐渐消散,时光仿佛重回记者当年采访时的现场,郑丽华的愤怒、不平和抗争如在眼前。“连回忆都是梦魇。”右眼瞳孔留下永久性白斑的阿玲对记者说:“胜诉后我完成了大学学业,如今在教育系统工作。好多年里,这段经历成为我绕不过去的一道心坎。”
  作为伪劣产品的直接受害人,阿玲说,那些年发生的一切常现于深夜的恶梦中。1999年7月,阿玲看到广告,称牡丹江机车厂医院用美国高科技产品OK镜矫正技术治疗近视眼,一周左右可以恢复自然视力,该疗法已在全世界推广。在机车厂医院,看到该院有国家药监局的授权证,感觉心里踏实的郑丽华母女花2800元买了一副OK镜。谁知配戴不到两个月,阿玲就右眼红肿,被确诊为OK镜导致罕见的细菌性角膜溃疡,致病菌为穿透力极强的绿脓杆菌,严重者甚至要摘除眼球。郑丽华将女儿送到辽宁大连急救,右眼保住了却留下了病根。“当时感觉天整个塌下来了,我哭干了眼泪,几乎一夜间愁白了头发。”郑丽华说:“突如其来的灾难击垮了全家,原本身板硬朗的婆婆急火攻心离开人世。阿玲是个好强的孩子,原本学习成绩优秀,因视力下降听课不能记笔记,再加上四处求医,学校建议休学。”
  2000年年初,阿玲将医院诉至法院,控告其销售OK镜造成人身伤害,要求赔偿医疗费、住宿费、护理费、继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约16万元。从此,郑丽华带着一家人踏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艰难维权路

  受理此案的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组织专家对阿玲进行了法医鉴定,鉴定认为,OK镜诱发绿脓杆菌感染,参照国家评残标准,为八级伤残。庭审中机车厂医院辩称,原被告之间是医患关系,双方产生纠纷是医疗纠纷,应有医疗鉴定。
  2000年11月,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原告拒绝作医疗事故鉴定为由,驳回了阿玲的诉讼请求。“我以产品责任提起诉讼,法院却以医疗纠纷案判我败诉。”郑丽华强调:“两者区别大了,当时我认为,我们购买OK镜没有挂号、打针吃药,没有医疗护理过程和诊断书,只是医院以其特殊身份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医疗器械,这是买卖关系而不是医患关系。法院已组织法医鉴定,医院未提出异议,没有必要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退一步说,如果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与医院同属卫生部门机构,难保公正。”
  郑丽华决定提起上诉,但接下来的路怎么走呢?当时她来到北京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但一路受阻。“我住在最便宜的小旅馆,每天带着一堆材料出去,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有一天我在长安街上徘徊,突然看到北京市工商局的广告牌,上面写着‘当您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我看到了曙光,此后我找到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
  在中消协帮助下,媒体和社会向郑丽华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免费为其代理诉讼。为打赢这场官司,郑丽华开创了人生中的许多“第一”:第一次去图书馆查资料,第一次拜访专家,第一次给国外机构写信。为拿到第一手材料,郑丽华找到OK镜国内经销商大连欧科公司的办公地点,看到贴有“美国视康眼科视学中心”的防伪标识满地都是。按理说防伪标识应该随着产品进口时过来,郑丽华意识到OK镜可能是在大连违法生产的。从2001年5月开始,郑丽华多次给美国打越洋电话、发传真咨询。功夫不负有心人,郑丽华终于得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务卿的来函,称美国没有这家OK镜的生产厂家。
  为继续求证,郑丽华多次请求国家药监局彻查美国视康眼科视学中心的注册材料,结果发现其提交的申报材料是伪造的,药监局立即吊销注册证。此时辽宁工商机关也查明大连欧科公司违法生产OK镜20万副,在北京、上海、哈尔滨等地都有销售网点,合作点遍布全国100多家医院。
  2001年3月法院二审开庭,郑丽华提交了26项证据。“多年奔波调查取得的许多有力证据,都被法庭采信。2001年9月,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令机车厂医院赔偿阿玲医疗费等9.3万余元,并双倍返还购镜款5600元,共计9.8万余元。”郑丽华记得,女儿的遭遇和胜诉经中国消费者报和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后,她收到全国近百位相似遭遇受害者的求助信件。“我变成了大家信任的参谋和准专家,因为我掌握了OK镜伤人的大量证据”。

衍生的母爱

  “手中不法者的证据越来越多,我却发现各地OK镜的生意居然越来越红火,成本仅十几元的材料做成OK镜卖到三四千元甚至近万元。受害者也越来越多,许多孩子落下了终身残疾,我就是抱着要为他们讨回公道的决心坚持下来的。”郑丽华告诉记者,她记得特别清楚,从眼科专家处获知OK镜在美国使用控制非常严格而且本身存在安全隐患的那天晚上,她一夜没合眼。“在一步步揭开OK镜黑幕时,我感受到了恐惧,但母亲一直冲在最前面,而且她把对我的母爱衍生开来,扩展到和我有同样遭遇的孩子们身上。”回忆起当时的艰难,阿玲说母亲很伟大。
  2001年7月,中消协、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学会联合宣布,向因配戴OK镜造成眼睛伤害的16名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支持金。时任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王前虎清晰地记得,阿玲是首批获得法律支持金的消费者之一。“阿玲是第一个来投诉的,当时我们接到10多个省市OK镜受害者投诉,多名青少年经法医鉴定确定OK镜与眼睛伤残有因果关系。”王前虎回忆道。
  “郑丽华的胜诉有很大的示范作用,她在有力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还积极帮助数十名消费者讨回公道。一个个正处在花季的孩子被OK镜所伤,但因为有消费者组织、有关部门和郑丽华的努力和帮助,讨回了公道,到法院诉讼获得赔偿最多的达到18万元。”王前虎说。
  由于郑丽华多次举报和有关部门查实,2001年5月,卫生部、国家药监局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验配角膜塑性镜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OK镜管理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明确指出OK镜作用是暂时、有限的、疗效是可逆的,要求基层单位规范OK镜验配市场。中消协也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慎配戴OK镜。“现在我和有些受害者还有联系,十多年过去了,回想起自己走过的维权之路还产生了一定社会意义和影响,感觉很欣慰。”念叨完一长串当年受害孩子的名字,电话那头,传来郑丽华开心的笑声。

【同题问答】

  问:是否用过《消法》?
  答:不仅在关系我们整个家庭命运的OK镜投诉和维权中运用了《消法》,而且后来我在购买家具、手机等消费纠纷中,也运用了《消法》,可以说,《消法》是我们家庭的“护卫神”。
  问:《消法》是否好用?
  答:消协和《消法》使我们在最艰难时看到曙光,而且最终就是通过《消法》,有力地维护了我和众多OK镜消费者的权益,为我们讨回了公道。
  问:《消法》对你的最大影响?
  答:影响太大了,改变了我们家庭的命运,给了我和女儿勇气和信念!
  问:请用一句话定义《消法》。
  答:消费解忧的曙光,助力弱者的利器。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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