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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查

做皮试导致昏迷不醒 社区医院赔42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11-01-2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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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重庆讯(记者 刘文新)在湖北襄阳市打工的重庆万州区农民工谭勇军,将患感冒的母亲严地秀送到当地社区医院看病。在做了青霉素皮试后,严一直昏迷不醒。经重庆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维权,该社区医院日前赔偿谭勇军家人42万余元。

  谭勇军2000年从重庆万州到湖北做食品批发生意。2010年9月,谭将66岁的母亲严地秀接到襄阳居住。12月12日下午,谭陪同患感冒的母亲到住家附近一家社区医院治疗。谭当时告诉医院,母亲患过急性支气管炎,对青霉素过敏,不能使用青霉素。但医院还是给母亲做了青霉素皮试。

  不久,谭母严地秀出现面色苍白、胸闷、气急、口吐白沫等症状,被迫紧急转至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抢救。

  12月23日,谭勇军夫妇向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第二天,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谭仕华一行赶到襄阳市进行调查。12月28日,在谭仕华等人调解下,该医院终于承认自己存在过错,愿意给予赔偿。双方于日前达成赔偿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患者35万余元,并承担已产生的7万多元医疗费用,共计42万余元。

  据了解,谭母至今昏迷不醒。医生表示她清醒的几率不大,若抢救过来的话,也可能成为植物人。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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