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疗程可以包你淡化色斑至肤色一致”、“三次精油疗程保证去光且不复发”,听到这样的宣传和承诺,相信不少爱美的女性大都为之心动。近日,家住浦口区的孙小姐向记者反映,前不久她听信了一家美容机构的宣传,花了双倍价钱办了一张“贵宾卡”,可不想越美容皮肤越糟糕。
A 花双倍价钱办“优惠”贵宾卡
孙小姐告诉记者,今年7月份,在下班途中路过浦口区文德路时,听信了一家名叫“佳丽芙蓉”美容院的促销人员介绍,到该美容院进行“免费体验”。在将近半个小时的所谓“吸除皮肤毒素”过程中,该美容院的店员、美容师及院长不时向孙小姐推荐美容疗程,建议用他们美容院的“精油”,以淡化脸部的斑点和手臂上的毛囊角质。孙小姐说:“我当时轻信了他们的承诺,说一个疗程可以包我淡化色斑,三次精油疗程后保证去光且不复发。”
孙小姐说,因对方信誓旦旦,她当即交了2200元,准备试试该美容院的“精油”美容项目。11月28日,孙小姐再次到美容院进行第二次的美容项目,美容师向她指出,其色斑“在肝的反射区,若要根本去掉斑,则必须疏肝理气、降降肝火。”随后又指出孙小姐肠胃不好、肾不好,可以再交3000元,即可办理一张“贵宾卡”享受全套治疗。
孙小姐说,随着美容理疗的不断深入,她发现当初店家所承诺的“精油”祛斑根本没有效果,并且皮肤的状况越来越差,色斑也越来越严重。不仅如此,伴随着每一次的理疗,孙小姐都会发现胸部时常出现隐痛,她感觉被美容院玩忽悠了。她说:“后来找到美容院,他们只答应将‘贵宾卡’换成价值一万多的‘金卡’,并承诺以后将提供更多样的服务,现在我哪还敢去接受什么服务,只要求把我的卡退掉,对我身体造成的损害进行适当的补偿。”
B 商家玩起“躲猫猫”
昨天上午,记者陪同孙小姐来到该店,一位自称是美容院负责人的周经理接待了我们。“这些项目只是保养,只能改善亚健康。”该美容院的周经理向记者解释道。而孙小姐觉得十分气愤:“如果没有效果,当初你们为什么跟顾客承诺?”孙小姐认为美容院存在欺诈顾客的嫌疑。
见孙小姐执意退卡,周经理找来店内的另一名负责人杨女士,言语交谈中,这位杨女士对孙小姐关于美容店美容失效、诱骗开卡、出尔反尔等投诉闭口不谈,表示愿意在后续美容理疗中提供免费服务。但孙小姐称,鉴于自身已经无法信任该店的美容效果,不愿意接受后续美容理疗。
杨女士表示,对孙小姐提出的退还贵宾卡请求可以接受,但至于补偿问题,该店拒绝承担。
孙小姐提出:“办卡总共是5200元,现在卡里还有将近3000元。我要求也不高,退我3000元,补偿我2000元”。经记者协商,该美容院最终答应支付孙小姐5000元。但杨女士又表示:“我们店内现在没有那么多闲钱,下午下班的时候你来拿”。
然而,时至昨天下午6点,孙小姐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佳丽芙蓉”美容院负责人“失踪”了,按照原来的约定时间,对方不仅没有出现,而且拨打对方的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
C 美容院应提供疗效证明
既然已经答应支付赔偿,为何却玩起了“躲猫猫”?孙小姐表示,不管美容院出于何种目的,她都将维权进行到底。
单一的美容机构能否从事理疗服务呢?对此记者咨询了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政,陈律师表示,就目前孙小姐提供的材料上看,该美容院显然涉及违规操作,也并不具备理疗资质。“在无法提供商家美容疗效承诺的书面证明的情况下,若双方就疗效问题产生争执,商家需提供相关治疗效果的证据。而消费者的美容内容(祛斑)可以通过较为客观的方式验证效果,比如前后情况对比等”。陈律师建议消费者,在计划美容消费之前,消费者在对方提供的疗效、服务、疗程等方面的细节上,最好以书面形式与美容院固定下来。如果对方无法提供硬性承诺,消费者需谨慎选择。
见习记者 王朗
美容院对消费者玩文字游戏(相关新闻)
在服务前说好按摩一次收费50元,结算时却变成了按摩一个部位收费50元,消费者大呼上当。
11月1日,山东省淄博市消费者王老太找到工商机关,申诉了自己的遭遇。王老太的女儿在一家美容院办了一张价值3800元的美容卡,前后只消费过4次,便将卡给了母亲,让她去做做按摩保养。王老太满心欢喜,到美容院一问,服务人员称按摩一次收费50元,王老太欣然接受。在做到第三次时,老王太偶然听到服务人员记账时说“背部”、“腰部”,于是心中起疑,仔细一问才知道,人家不是按次收费,而是按部位收费,每个部位收费50元,算下来一次就要消费300多元。王老太十分心疼,要求美容院退卡,却被拒绝。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这完全是美容院在忽悠消费者。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美容院退还王老太现金1680元。
秦岭 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