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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报告

天狮牌系列保健品当药品卖被罚1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10-10-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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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杭州讯(通讯员徐德星)日前,杭州市工商局淳安分局查处了一起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保健品的案件,并对当事人余某处以罚款1.05万元。

  日前一消费者到杭州淳安分局举报,有经营者在宣传天狮牌系列产品时,标明该产品有降血脂、防癌、抗衰老以及治疗心血管等疾病的功效。淳安工商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到被举报者余某店内。经检查,发现在其店内墙壁上张贴着天狮牌产品的宣传广告,广告内容含有“通过激活排毒,增加吸收,结合调理的原理,达到以食代药的作用”、“苦荞黄酮对冠心病、心脑血管病和周围血管病均具有良好的治疗作用,其活血化瘀、改善微循环的有效率达88%”、“天狮牌活力康胶囊是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的科研成果”、“活力康胶囊能够有效地用于治疗由高血脂、高胆固醇、血小板凝集引起的诸如心血管疾病、冠心病以及血癌、乳腺癌等高发病症”等等。

  经查,天狮牌系列产品,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为保健品,批准的保健功能说明分别为“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免疫调节”,没有其他任何功效。余某通过夸大虚假宣传获得的经营额已达40万元,,其行为既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对商品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也违反了《广告法》关于“食品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混淆的用语”的规定。因此,淳安工商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余某立即销毁虚假宣传资料,并对其处以罚款1.05万元。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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