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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4地试点提高农村大病患儿补偿标准
江苏消费网 (2010-08-09)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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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将在部分地区试行提高农村大病患儿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记者从昨天在宁召开的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农村患白血病、先心病等重大疾病的儿童,将获得更高的补偿,患儿家庭最低只要付10%的费用。

  据介绍,过去农村参加新农合的儿童,如果患上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农民要先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去报销;新农合报销比例为35%左右,这对于动辄数万、数十万元的巨额医疗费用而言,这点补偿往往杯水车薪,不少家庭因此而返贫。

  此次试点将在南京市六合区、江阴市、邳州市、沭阳县等14个地区先行开展。试点的病种,主要是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两大类疾病中治疗方法明确、医疗费用较高、预后较好的若干小病种,比如先天性房(室)间缺、动脉导管未闭合、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试点地区0-14岁的农村参合儿童,如果患了以上几种疾病,可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申请,申请批准后即可到指定医院手术或治疗。

  在试点地区,儿童先心病,新农合补偿比例最高将达70%,如果患儿还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话,可再享受到医疗救助补偿20%,这样患儿家庭只要自付10%左右的费用。儿童白血病,根据用药和使用血制品情况,新农合的补偿比例在50%—90%之间。据悉,在14个试点地区基础上,我省还将逐步扩大试点地区和试点病种范围。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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