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出台,这意味着备受市民关注的我市新医改方案已基本确定。根据规划,我市将建立动态医保筹资机制,逐步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并选择市胸科医院进行公立医院改革探索。
《实施意见》提出,今后我市将根据城乡居民年人均收入确定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建立筹资动态增长机制,逐步缩小不同医保制度之间的差距。2010年和2011年,我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儿童筹资标准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220元、250元,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不低于120元、150元;老年居民及其他居民筹资标准分别不低于550元、600元,老年居民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不低于275元、300元,其他居民补助标准分别不低于150元、180元。
新农合筹资标准也得到明确。2010年和2011年,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230元、280元,其他区不低于300元、350元,各级财政补助占筹资总额的70%以上。
城镇职工医保将不再设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此外,我市将逐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除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户,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也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逐步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救助对象经相关医保制度补偿后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不低于50%。
被称为医改“最难啃的骨头”——公立医院改革也将在市胸科医院试水。根据新医改方案,我市将对胸科医院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并逐步推进医药分开,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逐步取消该院药品加成。明年,市医改办将在总结市胸科医院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向其他市属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公立医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