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食品健康 » 监管快报 >> 正文

监管快报

山东省食药监局警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
江苏消费网 (2015-02-1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新春佳节是餐饮消费高峰时期,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防范风险、科学安全用餐。

山东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提醒餐饮单位要根据自身加工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和接待顾客的数量,避免因超负荷经营而增加食品安全风险;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原辅料,落实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加工制作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规范加工操作流程;接触熟食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清洗、消毒;所销售菜品要按规定留样;从业人员加工操作时要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洗净双手,并落实“五病调离”制度。

家庭就餐时须注意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不购买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并留存票据;不要一次采购太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刀具、砧板、容器具、餐具等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应烧熟煮透后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居民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饭店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尽量不吃生冷食品,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物;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编辑:刘军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