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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广告监管制度》发布 食品广告禁用消协推荐
江苏消费网 (2009-09-18)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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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工商机关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5万多件,其中十分之一是食品广告。为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日发布《食品广告监管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

  工商机关重点查处以下六类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特别是保健食品广告;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含有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医生名义或者形象的食品广告,以及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者形象为保健食品功效做证明的广告;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健康资讯等相关栏(节)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推荐内容的食品广告。

  对多次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食品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媒体单位,工商机关将暂停其食品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据新华社电)(张晓松 聂妍婧)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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