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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辨传销

大学生求职要警惕套路
江苏消费网 (2018-06-3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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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毕业季来临,为防止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时误入传销陷阱,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发布了传销风险预警,提醒毕业生增强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

  据长春市工商局直销监督管理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毕业季,都有一些传销组织利用大学生急于求职的心理,打着营销培训、招聘等旗号,诱骗大学毕业生参与到传销活动中。

  执法人员提醒毕业生,传销本质上是一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敛聚钱财,极具欺骗性的违法犯罪活动。目前,传销主要有三大特征:“拉人头”“团队计酬”“骗取入门费”。当前出现的新型网络传销,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电子商务”式传销,有“网购”“网团”“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网上创业”式传销,以“网络创业”“网络加盟”为诱饵,欺骗、引诱他人加入;“消费返利”式传销,宣称“免费获利”“增值消费”,欺骗性强、诱惑力大;“慈善互助”式传销,打着“慈善基金”“保健养生”等旗号,设立网站吸引会员注册。

  长春市工商局提醒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落入传销陷阱,要警惕假借“一带一路”等名义,诱骗求职毕业生从事传销活动;警惕谎称高薪资,伪装成合法企业,以销售商品为掩护,通过发展求职毕业生成为加盟商、会员等从事传销活动;警惕传销组织虚假宣传“电子商务”“金融理财”等互联网金融项目,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大学生汇款缴纳入门费,成为其会员或代理商。

  执法人员提醒大学生,择业前多参加就业培训,多渠道多方面了解用人单位。在求职、消费或投资过程中,若发现有人发展下线并以此计提报酬、人员组成具有明显金字塔结构特征等情况,莫轻易涉足,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长春市工商局还公布了几起传销典型案例。2017年6月,长春市工商局对大唐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负责人胡占峰的传销行为进行了查处。其通过“消费返利”等噱头宣传“C+商业模式”和“C+商城”。长春市工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此后,由公安部牵头,指定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在全国范围内对该公司的传销行为进行了全面打击。

编辑:葛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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