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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空气净化器并非贵的就好
江苏消费网 (2015-02-13)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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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石家庄讯(记者李建)2月9日,河北省消协通报了空气净化器比较试验结果。从本次比较试验结果看,各样本的净化性能相差较大,并非价格越高净化性能越好,价格与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不成正比。

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河北省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了6个品牌的空气净化器商品,涉及6个厂家,价格最低999元,最高5600元。委托中国家用电器检测所进行测试,测试按照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标准有关方法进行,主要检测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颗粒物和甲醛洁净空气量、净化效能等项指标。总体上看,按照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以下简称国标)相关检测标准和要求,6个样本在颗粒物的净化和甲醛的净化指标上均表现不错,但在具体指标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据悉,国标对颗粒物净化效果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洁净空气量,一个是净化效能。两个指标数值越大,净化能力越强、净化效能越高。从检测情况看,标称商标为“飞利浦”,型号规格为“AC4076”的样本商品因未标注洁净空气量,检验单位未予以判断是否符合外,其余5款产品实测值均大于标称值的90%。其中“亚都”牌的产品实测值超过了标注值的1.8倍;从净化效能指标实验结果看,与标准比较,6款样本的颗粒物净化效能都远远超过了标准值(≥0.5m3/(h·w)),各品牌之间比较,差别也比较大,最高的为“三星”16.369m3/(h·w),最低为4.153m3/(h·w),相差将近4倍。净化效能指标,6款样本都符合国家标准,各品牌之间实测结果有很大不同,最高为3.126m3/(h·w),最低为0.400m3/(h·w),相差近8倍。

河北省消协消费指导部主任杨志强介绍说,虽然洁净空气量是评价净化性能的重要指标,但是仅一个指标还不能全面反映净化效果。比如,因为一台产品的功率是另一台产品的数倍,自然输出的洁净空气量就会大,就好比1000瓦的电热水器自然比500瓦的烧水快,因此国标还使用了净化效能这个指标,其数值越大表示能效越高——既节能,净化效果又好。同时,从本次比较试验结果看,各样本的净化性能相差较大,并非价格越高净化性能越好,价格与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不成正比。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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