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桑雪骐
日前,在“2014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技术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国际会议”上,中国家电研究院发布的《201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以下简称 《白皮书》)显示,我国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行业在2013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仍然呈现了较强的政策导向性,而且相关法律规范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白皮书》显示,2012年,我国被纳入处理基金补贴的处理企业仅为43家。2013年这一数据猛增至91家,范围覆盖了我国27个省和直辖市,企业年处理能力超过1亿台。在规模化处理和基金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处理企业对于拆解处理技术和处理效率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中国家电研究院电器循环技术研究所的单明威介绍说,他们调研发现,越来越多的企业面对拆解数量的压力,开始改造拆解线,升级处理设备,以提高拆解处理效率。同时,随着处理企业的运营和发展,我国拆解处理技术也在不断提升,并向资源综合利用方向发展。
不过,从《白皮书》中记者也发现,获得资质的处理企业对于首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中不同种类产品实施处理的效果差异较大,废空调器处理量仅约占总处理量的0.01%,而废电视机处理量却达到了94%。同时,历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量和理论报废量对比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1年,二者的比值从5.7%迅速攀升至84.4%。但是,2012年这一比值又回落至34%,2013年也仅上升4个百分点,达到38%。“这说明,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处理行业的政策导向性仍然很明显。”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现代流通发展处处长尹虹这样表示。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翟勇指出,目前我国在电子电器回收处理方面,前端存在盲目生产大量的低端电子产品,生产副产物缺乏回收利用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而在随后的二次资源回收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又不够完善。他认为,对于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利用,不仅是生产者,包括政府、消费者等各方均应负起自己相应的责任。他指出,下一步,相关部门应该通过法规标准的完善,明确各方责任,不仅要在前端实现清洁生产,在随后的环节中也要实现资源的高效综合利用。
尹虹表示,商务部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的机制和体制,充分发挥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部级联席机制的作用,下一步将会同住建部共同探索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利用的结合。同时,利用信息技术着力推动回收方式创新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要创新平台回收,推动商场、零售企业开展回收业务,建立网络平台上的逆向物流体系,并开展智能自动回收设备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