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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福建宁德市叫停平板电视机“二次收费”
江苏消费网 (2013-05-1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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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杨 锋 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宁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集市区10家大型电器商场和国产电视机宁德办事处负责人举行座谈会,倡议各家电经营企业于5月31日前全面停止平板电视机“二次收费”行为。逾期未整改的,消费者可拨打12315申诉,工商机关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理并给予曝光。


  不少消费者在购买平板电视机后,商家派人上门安装时,常常会要求消费者额外支付费用,原因是平板电视机需要用底座支撑或者通过支架挂壁安装,而它们的费用不包括在平板电视机购买款当中,需要另行付费,底座收费从100元到200元不等,挂壁支架从50元到500元不等。


  今年4月,宁德市消委会联合蕉城区消委会、东侨工商局对市区平板电视机底座与支架另行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安装二次收费问题,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宁德市消委会秘书长吴乃章表示,电视机底座或挂件是电视机作为完整商品的必要组成部分,正常组装或安装是保证其商品的完整性及使用性公认的、不言而喻的附随义务。经营者要求消费者对底座或挂架单独或另外付费,其行为属于将不可分割的商品分割销售,涉嫌强制消费者二次付费。经营者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为此,宁德市消委会联合蕉城区消委会、东侨工商局多次与多家电视机厂家代表及家电经营商家,就平板电视机“二次收费”行为进行了交流,并发出劝谕函要求商家及时整改,在5月31日前全面停止“二次收费”。


  座谈会上,苏宁、国美、不夜城电器等商家表示,平板电视机“二次收费”,是彩电厂家规定的,并非商家行为,他们将与厂家进行协商,争取在5月底前整改到位。


  另悉,6月份开始,消委会将对各电器商家的执行情况进行回访,一旦遇到消费者投诉或是发现商家有阳奉阴违的行为,工商机关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理并曝光。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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