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山市卫健委就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做出部署,整治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医疗美容医院、门诊部、诊所,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及人员。
重点整治美容医疗机构内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包括发布未经审批的广告或不按审批内容发布虚夸甚至虚假宣传广告;虚增服务项目(其实没有提供该项服务)且收取费用,涉嫌欺诈性收费;将常规诊疗项目换名包装成高新奇特项目,欺骗消费者;有租赁、借用、挂证注册《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虚构名医或专家坐诊,欺骗消费者;提供夸大病情的虚假诊断和虚假辅助诊断报告(如:虚假检验报告、虚假影像诊断报告等);不规范使用注射用A 型肉毒毒素、胶原蛋白、透明质酸钠等相关药品或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等:机构资质及主诊医师、医师、护士等资质和执业注册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机构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和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使用无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相应专业医疗技术工作或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非本专业(本专科)的医疗服务;不书写病历文书或制作虚假病历文书等。
严厉打击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等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是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在酒店、会所、写字楼、集贸市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以上统称: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主要包括非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非法购进和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在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术整形美容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疗服务等行为。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559-2590147,电子邮箱:hswjwzfjdk@163.com。各区县也要设立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监督医疗服务市场。
黄山市卫健委表示,将主动把所查机构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向社会公布,并建议在各地政务公开橱窗或专栏中张贴,在每个居民小区的便民服务信息公开栏(或橱窗)张贴;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醒目场所张贴,动员基层家庭医生将所查机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广泛告知签约服务的对象及其家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分别制作统一格式的公告牌或橱窗,将所查机构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置入其中,并将该公告牌或橱窗永久性地矗立在该机构周围的交通线路口,让过往行人广泛阅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