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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曝光

质量调查:个别充气内胎拉伸强度不合格
江苏消费网 (2007-07-30) 来源:auto.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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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汽车轮胎主要使用在货运车辆以及大型客运车辆上使用;充气轮胎内胎则主要配套使用在斜交轮胎上。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轮胎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载重汽车轮胎及充气轮胎内胎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辽宁、上海 、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新疆、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家企业生产的51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3.3%。其中,抽查了17种载重斜交汽车轮胎,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20种载重子午线轮胎,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14种充气轮胎内胎,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5.7%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9744-1997《载重汽车轮胎》、GB7036.1-1997《充气轮胎内胎 1部分:汽车轮胎内胎》以及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9047-2003《增强型载重汽车轮胎》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载重汽车轮胎及充气轮胎内胎产品的外缘尺寸检验、强度检验、耐久性能检验、拉伸强度、老化后拉伸强度下降率、扯断伸长率、接头强度、胶垫气门嘴与胎身粘合强度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抽查中有个别充气轮胎内胎产品拉伸强度不合格。拉伸强度是指内胎拉伸至断裂过程的最大拉伸应力。国家标准规定天然橡胶制造的充气轮胎内胎拉伸强度应大于等于14.7MPa;丁基胶充气轮胎内胎拉伸强度应大于等于8.4MPa。拉伸强度过低的内胎产品会在汽车行驶时容易发生破裂。

2、抽查中有个别充气轮胎内胎产品气门嘴胶垫与胎身粘合强度不合格。气门嘴胶垫与胎身粘合强度是指气门嘴上的橡胶与内胎胎身通过硫化工艺后,抗拉伸的强度。国家标准规定气门嘴胶垫与胎身粘合强度应大于等于3.5kN/m。抽查中有个别内胎产品气门嘴胶垫与胎身粘合强度的界面处出现杂质,导致胶垫与胎身粘合度不够,降低了界面的粘合强度。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汽车轮胎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载重汽车轮胎及充气轮胎内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1

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

增强型载重汽车轮胎

CHAO YANG

11.00R20 18PR

2007

2

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增强型载重汽车轮胎

GREAT WALL

10.00R20 18PR

2007-04

3

江苏韩泰轮胎有限公司

增强型载重汽车轮胎

HANKOOK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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