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 刘亚兵
●背景 ———————— 因保险代理人离职或不称职,导致保单及保单持有人得不到积极主动的售后服务,保险业界称这样的保单为“孤儿”保单。为招揽业务、取得顾客的信任,保险公司通常会承诺对“孤儿”保单一如既往地提供优质服务,由专人负责收取保费和理赔。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最近,四川省消费者陈先生向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反映,2006年6月,他在某寿险公司给其3个月大的孩子买了一份保险。投保初期,该寿险公司的业务员服务热情,承诺“不管是收保费还是理赔,只要一个电话就搞定”。不料过了一年,业务员不见了踪影。“保险公司也没人理我们了,”陈先生气愤地说,“保费到期没人管,我们只好自己打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续费并索要发票。”陈先生为其孩子投保了20年,他担心,如果服务一直这样,真到了理赔的时候也不会顺利。
无独有偶。成都市的消费者陈女士反映,8年前她为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份保险,后来,由于保险业务员调到了管理岗位,她的保单成了“孤儿”保单,服务质量下降。除了每年定期收到保费催缴单外,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没有主动和她联系过。
经多次协调,8月5日,陈先生反映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据媒体报道,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统计显示,各家保险公司的“孤儿”保单占10%-50%。一位多年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士透露说,一些大中型寿险公司有庞大的代理人队伍,由于一般寿险合同期限都比较长,30年、40年甚至终身,这期间,代理人会因各种原因转行、跳槽,而每个人留下的保单,少则几份,多则上百份。
●观点 ———————— 从法律上讲,“孤儿”保单责任问题不应该存在,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离职,保险公司理应对“孤儿”保单承担法律责任,及时跟进,兑现售后服务和理赔服务等承诺。
“孤儿”保单无法及时得到售后服务的问题之所以存在,根源在于一些保险公司的保险营销模式存在弊端,即保险业务员的收入主要依靠保费提成,保险业务员离职时,不可能退回提成,这样就导致为遗留的“孤儿”保单提供长期后续服务的人员无利可图,缺乏积极性。而面对离职保险业务员的承诺,保险公司一旦理赔就意味着亏损。上述原因,直接影响了“孤儿”保单售后服务的质量和保险理赔。这种运作模式同时也是保险业退保难、赔付难的根源之一。
四川省消委会已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保险公司在大众媒体上的广告,通常只是对该保险公司的形象、业务种类、险种进行宣传,却较少对某一具体险种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对险种的详细介绍主要依靠保险业务员来完成。这样就更加强化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业务员的依赖,同时也加大了消费者投保的风险。保险业务员在利益的驱使下,容易采取不实宣传和承诺的方式销售保险,蒙骗消费者,一旦因故离职,“孤儿”保单的矛盾就会突显出来。
“孤儿”保单的售后服务问题如果不处理好,将增加保险消费纠纷发生的几率,影响保险消费信心。建议保险公司改革目前的营销模式,比如实行类似于“收支两条线”的业务模式,让保险业务员的收入不直接来自于保费提成,同时提取专门费用保证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