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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射阳工商局接到“店小二”生产厂家的举报,称射阳县城一商户经销的“店老大”白酒,涉嫌冒充“店小二”酒的注册商标图形。 接到举报后,工商执法人员前往“店老大”经销商处,发现确实存在模仿“店小二”注册商标图形的情况,经现场调查,当事人为安徽亳州人杨某,其产品是在泗阳县洋河镇某小酒厂生产加工,外观包装设计模仿了“店小二”。 经工商执法人员清查,该酒在射阳经营的共有100余箱,已销售3箱,全部案值4000元左右,目前,射阳工商局对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刘明明)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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