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合作 » 品牌推广 >> 正文

品牌推广

从月饼到螃蟹,有多少天价还要重来
江苏消费网 (2009-09-0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
■赵志疆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出现售价高达99990元、名为“黄金龙凤蟹”的两只装螃蟹礼盒,规格为公蟹300克、母蟹200克,其外包装为纯金盒子,赠品为纯银的 “蟹八件”。有人说,由于螃蟹作为农产品没有被列入限制包装类的商品范围内,因此商家就瞅准了这个空子(据9月3日《东方早报》报道)。

    这实在是一个令人尴尬不已的新闻。早在200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就曾联合下发公告,明确规定销售月饼不得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时至今日,早成众矢之的的豪华月饼已经有所收敛,但饱受诟病的过度包装却逐渐蔓延到其他商品,这不连螃蟹也被披金挂银摆上了货架。

    由于顶着一个“疑似受贿工具”的帽子,天价月饼遭受了一轮又一轮口诛笔伐,四部门联合公告的用意十分明显,矛头直指天价月饼的搭售现象。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伴随着天价月饼的淡出,一些商家另辟蹊径,玩起了概念游戏——不是不准月饼盒里装金饰银吗,那好,我就把这些纯金白银做成月饼。还有人不遗余力地拓宽“业务”范围——禁止过度包装月饼,那我就换成其他商品。如果变相行贿受贿的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何愁找不到可资利用的工具呢?

    当商品与包装二者只能选其一的时候,一些商家出人意料地留下包装而剔除了商品,这样的行为,与那位买椟还珠的古人何其相似。天价商品之所以被叫停,除了资源上的浪费之外,更深的用意恐怕还是在防范其沦为腐败的工具。这些从一开始就打着“礼品消费”旗号的食品,毫无疑问是“吃者不买,买者不吃”,其最终流向哪里,相信谁都能猜测得出。为什么商家敢顶着四部门联合公告的压力,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因为他们有信心从这个市场中攫取到利益,正所谓有需求就会有市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商家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市场判断去设计制造天价商品,这是他们的权利,不该管也很难管。但是,谁在消费这些天价商品,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去消费,这些内容却不仅要管,而且要严管。只要管住了人、管住了嘴、管住了手,让不该要的人不要、不该张的嘴不张、不该伸的手不伸,无论天价商品再怎么变换“马甲”,最终恐怕也难逃被市场淘汰的命运。真到了这一天,对于那些精明的商家而言,有谁会愿意去赔钱赚吆喝呢?

编辑:孙林美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