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文郁
近年来,老旧电梯伤人事故频发,让人们对电梯安全问题有了担心和顾虑。1月18日,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行沈阳市浑南区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启动仪式,沈阳安立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沈阳西沃德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电梯维保公司与平安财产保险、阳光财产保险、永安财产保险3家保险公司签订了电梯责任保险协议,市民今后在乘坐被投保的电梯时遇到电梯事故,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赔偿。
一方投保多方受益
据了解,沈阳市目前有注册在用电梯5万多部,每天有过百万人乘坐电梯。随着时间的推移,有越来越多的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被纳入老旧待整改电梯的行列,沈阳市每年有大大小小电梯举报投诉1000余起。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时有电梯恶性伤人事故发生,更加重了人们对使用电梯的顾虑。
此次签订电梯责任保险协议的沈阳西沃德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宇表示:“遇到事故,有关责任都是由维保单位来承担。此前,我们投保了公共责任险,交了不少钱,但是范围比较小,效果不太好。此次签订的电梯责任险的关键是‘一方投保、多方受益’,可以解决公司遇到的理赔难问题。”《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赵宇所称“一方投保、多方受益”是指电梯的生产、使用、维保、物业等任意一方参加责任保险,相关各方自动成为被保险人,避免由于电梯事故责任不清出现赔偿难的问题。
据沈阳市质监局机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吴春海介绍,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基本险保费为每台电梯每年100元,每部电梯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为300万元,每次事故人员伤亡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00万元。除了100元的基础险保费之外,投保人还可以选择增加“雇员伤害责任附加险”和“乘客滞留责任附加险”。在增加了这两项附加险后,电梯维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受到伤害,可以获得最高30万元的赔偿。乘客在被困电梯内滞留40分钟到90分钟的,可以获赔200元;超过90分钟的,可以获赔400元。
审核小组判定赔偿
浑南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白铁男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民在乘坐“被保险”电梯时,一旦发生事故,可以马上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将对受伤者先行赔付,然后再由多家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可以有效避免各方面相互推诿责任。
白铁男说,当电梯故障或事故赔偿发生争议时,由政府监察部门、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保险经纪机构和保险公司组成事故审核小组,由审核小组来判定赔偿问题,这种赔偿认定方式可以客观公正地保障保险方和投保方的合法权益。
虽然在电梯内受困40分钟以上就可以获得赔偿,但是谁也不想遇到被困电梯事件。部分沈阳市民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上担心。
事实上,类似情况并不可能多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截至2015年12月,沈阳全市已建立的电梯应急救援三级响应机制、电梯应急救援电话96333已试运行。如市民遇电梯事故或故障,可拨打96333求助,能够保证在15分钟之内由专业的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并打开电梯门。
沈阳市质监局表示,目前全市共有140余家电梯救援维保单位,今年将逐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单位进行淘汰,剩余的单位将逐步建立救援服务连锁制,确保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电梯监管不放松
据悉,作为今年沈阳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重点,沈阳质监部门将在全市促进推广电梯责任保险工作。
沈阳市质监局机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吴春海告诉记者,电梯责任保险是市场化解决电梯安全问题的好方法,具有覆盖面广、赔付对象多、赔付比例大的特点。赔付对象不仅包括电梯使用者乘客,还包括电梯有关作业人员,如维保人员、检验检测人员等,投入经费不多,产生效益很大。浑南区在全市第一批被投保的400部电梯内,将张贴椭圆形绿色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标志”,上面印有保险的年检日期和理赔电话。
吴春海同时强调,被投保电梯一旦出了问题,在经济赔偿方面有人来承担。电梯责任保险的应急救助和赔偿机制,有助于完善电梯安全约束和事故赔偿社会救助体系。参加了电梯责任保险的单位,不能因为参加了保险,就忽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电梯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企业履职尽责,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做好电梯管理和维保各项工作,确保在用电梯安全运行,强化隐患意识和隐患排查,有效地防范电梯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