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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购物25年后每年获8万多元养老金?
江苏消费网 (2010-11-2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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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某电子商务网站推出一种名为“消费养老”的营销模式,称消费者加入其“养生保囍”计划后,每年消费满一定积分,在10年后或者25年后,将获得数万元的养老金。在不久前的一个研讨会上,一些专家及消费者对该模式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

■本报记者 任震宇

  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已经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百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上海市某电子商务网站日前推出一种名为“消费养老”的营销模式,称消费者加入其“养生保囍”计划后,每年消费满一定积分,在10年后或者25年后,将获得数万元的养老金。这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营销模式,还是一个商业噱头?日前,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记者调查————
一网站称消费可返养老金

  推出“消费养老”营销模式的是一家名叫“我爱我买”的B2C类型电子商务网站。记者登录该网站看到,这一营销模式被其称为“养生保囍”计划。针对不同人群,“养生保囍”计划分为10年和25年两种养老计划,参加25年养老计划之前必须参加10年养生计划。

  “每年消费的积分满4.8万积分并提出申请,便可参加我们的10年养生计划,享受24%的回报率。”记者在该网站上看到了这样的宣传内容。据该公司客服热线的工作人员介绍,参加“养生保囍”计划的消费者须使用该网站的VIP会员卡购买产品,VIP卡由其各地代理服务商免费办理,消费者每次消费的积分将记入卡中,100积分等于1元。参加10年养生计划的消费者,可申请参加25年养老计划。

  该网站以在其网站购买单价为180元的超天美容宝口服液产品为例,说明“养生保囍”计划给消费者带来的好处。按照10年养生计划,消费者每月购买一瓶该产品,连续购买10年后,在第11年将会获得23949.58元,大致相当于10年购买超天美容宝口服液的钱(180元×12个月×10年=21600元);“小王今年25岁,开始消费并申请25年养老计划,25年后等他满50岁的时候,他就可以领到养老金了,每年能拿到80181.621元”。

  开办“我爱我买”网站的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公司董事长曹建华向记者表示,该网站今年6月推出“消费养老”营销模式,目前已有3万余人加入了“养生保囍”计划。如果不参加这一计划,积分在第二年可以兑现金。

  记者在“我爱我买”网站上看到,它所销售的产品包括美容化妆、养生保健、居家用品、母婴宝贝、精品服饰等类别,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积分,积分多少由网站自定,购买商品均可获得积分,但所获积分与消费金额没有关联。如,购买一盒价格为180元的超天美容宝口服液(卫食健字2000第0194号),可获得4000点积分;购买49元一瓶的超天东方营养液,则只获得196点积分。曹建华表示,消费者通过购买不同的商品,只要每个月累积达到4000积分,同样可以在25年后每年获得养老金80181.62元。

各方疑问————
是营销创新还是商业噱头

  采访中,不少专家及消费者对上述“消费养老”营销模式的可行性提出了质疑。“如果真的像商家承诺的那样,在消费的同时能攒下一笔养老金,这当然是好事。”北京市的消费者吴先生在看了记者给他提供的网站链接后表示,“但是我有个疑问,消费者参与该计划25年后,这个企业还在不在?如果该企业中途经营不善破产倒闭了,那攒下来的积分还能兑换现金吗?”

  行业协会商会研究专家张经提出了类似的问题:“对于消费者来说,你选择的这个企业有没有可能破产?这是具体、实际的问题。因为从开始消费到领取养老金,这中间要间隔10年或者25年,不可预测的因素很多。因此,这里的制度保障、环境保障是非常重要的。”

  吴先生同时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与其他电子商务网站相比,该网站所售商品会不会更贵?其推出的‘养生保囍’计划会不会只是吸引消费者购物的一个商业噱头?”

  为此,记者对该网站和其他电子商务网站销售的同种商品的价格进行了比较。如,单价180元的超天美容宝口服液的积分较高,由于是“我爱我买”网站的自有品牌产品,在其他B2C网站如卓越、当当上没有销售;而在淘宝网上,不同网店的销售价格不相同,单价大概在140元至180元之间。作为非自有品牌的商品,如一瓶融氏纯玉米胚芽油(2.8L装),“我爱我买”网站的VIP价格为49.5元,淘宝网的价格普遍在51元左右。

  供职于一家媒体的何先生的疑问则更为直接:“几年前我曾对所谓‘消费储值’营销模式进行过采访报道,当时不少公司称消费者成为其会员,在商家消费可获得高额返还现金的优惠,有的甚至称‘消费2000元返还1200元’。如山东的众旺公司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就诱使近百万消费者上当,聚集资金达数十亿元。后来,这种行为被政府部门认定为网络营销非法经营行为,其实质是变相非法融资。‘消费养老’,会不会有类似的风险?”

  “在我看来,这一营销模式实际上就是消费者给自己买期权,对消费者来说,它带来的更多的是选择性风险,而非投资性风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主任杜平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因为它是通过购物后企业返利来实现的,不是投资,所以不存在投资风险。但是消费者为什么要买你的产品,买了你的产品,又如何保证这个企业能够一直存在?这就是个选择性的风险”。杜平进一步分析称,该模式能否持续运转取决于能不能持续吸引海量消费者前来购物,只有消费者认可其网站上销售的商品,才能保持长期不间断的消费行为。

专家建议————
加强对此类营销行为的监管

  不少专家在分析“消费养老”营销模式存在的风险的同时,对于如何规范这一营销行为提出了建议。“要规范这一营销行为,一定要引入第三方。”杜平向记者表示,“第三方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相关企业可通过再保险的方式来将风险分担,还有一类是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这种需要长期操作的经营项目的商业风险进行监控,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长期研究社会保障和养老问题的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表示了类似的意见。她表示,“消费养老”营销模式涉及资金保管、增值等问题,应该由有投资能力的机构参与资金的管理,不宜单独由一家企业自己来做。“由于这种模式涉及时间长,不但要保证过程安全,还要保证结果安全,因此就必须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工作人员徐亚宸对记者说,“对消费者来说,应该认真权衡这种营销模式的风险与收益,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再作选择”。

编辑: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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