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栖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4期)。
据通告,近期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02批次,涉及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2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情况如下:
一、南京市栖霞区范存东水果销售中心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南京市栖霞区刘红兵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栖霞区伟琪水产零售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栖霞区海上来海鲜店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南京市万寿农贸市场+袁玖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栖霞区海上来海鲜店销售的昂刺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南京市栖霞区源成蒲香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八、江苏王子牛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华电路分店使用的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九、栖霞区顾小胖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十、栖霞区怀旧川味火锅店使用的调料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