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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南京市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十期)
江苏消费网 (2022-09-03)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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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十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对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盛庄刘姐菜篮子智慧菜场明觉店)夏昌玉销售的黄鳝处置情况:

  (抽样单编号:NCP22320100272932525)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验结果:恩诺沙星为1.96×10³μg/kg(标准指标:≤100μg/kg)。该批产品购进日期:2022年6月1日,当事人购进涉案产品7.8 kg,购进价格80元/kg,销售价格84元/kg,已全部售完。货值金额655.2元,违法所得31.2元。已实施公告召回,未能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养殖过程中控制不严引起的。

  综上所述,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经营的涉案食用农产品货值较少且违法行为轻微,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1.2元;2.罚款1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宁溧市监处罚〔2022〕230号

  2、南京市溧水区合家欢副食品超市店经营的蟹香蛋黄锅巴的处置情况:

  (抽样单编号:DC22320100344931375)

  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菌落总数为7.1×10⁴/4.3×10⁴/4.0×10⁴/2.0×10⁴/1.4×10⁴,标准指标n=5,c=2,m=10⁴,M=10⁵。该批产品生产日期:2022-06-17,当事人购进涉案产品5kg,已实施公告召回,未能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生产环节控制不严引起的。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

  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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