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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南京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江苏消费网 (2017-11-27) 来源: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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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16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市局制定了《2016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7月22日

 

  2016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16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结合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制定2016年全市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如下:

  一、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整治与监管工作

  (一)深入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根据《江苏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工商网〔2016〕116号),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强烈的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重点监管,强化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坚决打击网络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市场处、各相关处室)

  (二)大力加强“防霾产品”专项整治。开展“防霾产品”尤其是口罩、空气净化器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和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防霾产品”消费警示和消费引导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商标处、广告处、消保处、公平交易局)

  (三)深入开展保护“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总局和省局关于开展保护“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方案,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商标处、各有关处室)

  (四)积极推进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以出口拉美地区商品为重点整治对象,治理重点专业市场,加强日常监管,加强与商务、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协调,健全海外维权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密切关注国际规则演变动向,做好涉外应对。(商标处、各有关处室)

  (五)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违法使用行为,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强商标代理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商标代理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商标处)

  (六)继续集中整治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突出问题。继续开展集中整治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突出问题的专项执法行动。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产品、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虚假宣传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公平交易局)

  (七)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工作。切实做好红盾护农工作。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标,以“整治农资市场秩序,净化农资市场环境”为主要内容,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肥料及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农资违法案件。积极开展“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推动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从源头防止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市场处、商标处、广告处)

  (八)继续强化成品油市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精神,在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严厉查处加油站销售低于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推动油品质量升级。(消保处)

  (九)组织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组织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继续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以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商品为重点,加大市场检查和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强化案件查办。(消保处)

  (十)全面加强广告日常监测监管。依托工商总局和省局广告数据中心广告监管平台,强化广告日常监测监管,积极推进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工作,严厉打击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广告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十一)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部门间、地区间、政府与社会之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对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个企处、信息中心)

  (十二)积极推进部门、区域执法协作。进一步推动落实《关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加强保护商标专用权执法合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推动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提高打击实效。(各相关处室)

  (十三)大力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全面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工作。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督查、通报工作,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各相关处室)

  (十四)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局有关处室积极参与“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公平交易局、法规处、信息中心)

  三、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十五)开展常态化宣传。制定实施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组织新闻媒体,解读政策措施,宣传工作成效,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案例。加强网络宣传,组织协调重点新闻网站、主要门户网站、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网站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办公室)

  (十六)加强打击侵权假冒舆情收集和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执法行动的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大力加强打击侵权假冒舆论监测工作,认真研判相关舆情并积极主动做好应对,营造打击侵权假冒良好社会氛围。(各相关处室)

  (十七)认真做好打击侵权假冒业务培训工作。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市局有关处室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击侵权假冒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各相关处室)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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