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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抽检

安徽工商局关于白酒、食醋、酱油等食品质量监测情况通报
江苏消费网 (2017-11-20) 来源: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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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安徽省工商局依法对全省17个市市场上销售的白酒、食醋、酱油等食品进行省级质量监测。

  一、白酒质量监测情况

  本次共抽查白酒样品339组,涉及安徽、北京、四川、上海、山东、江苏、湖北、河南、贵州、山西、黑龙江、陕西等省市(自治区)的184家生产企业。经检验,合格305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0%。

  本次白酒抽查检测主要项目为酒精度、甲醇、总酯、糖精钠等。

  从本次抽查检验结果看,部分商品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总酯、糖精钠,其中16组白酒酒精度不合格。18组白酒总酯不合格。总酯是白酒产品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高低及香型有关,若总酯含量太低,则酒味较淡。5组白酒糖精钠不合格。少数企业违规在白酒中添加糖精钠。糖精钠俗称糖精,为一种化学合成物的代糖品,如消费者经常食用含过量糖精钠的商品,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二、食醋质量监测情况

  本次共抽查食醋337组,涉及安徽、江苏、湖南、山西、广东、福建、北京8个省和香港地区的68家生产企业。经检验,合格315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3.4% 。

  本次食醋抽查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苯甲酸、总酸等。

  从本次抽查检验结果看,少数商品不合格项目为总酸、苯甲酸。其中17组食醋总酸不合格,6组苯甲酸不合格。总酸含量是食醋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总酸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业为降低成本,配比不当或工艺控制不严造成的。苯甲酸是一种食品防腐剂,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防腐剂会导致人体肠道中微生物失衡和消化器官功能的衰竭。

  三、酱油质量监测情况

  本次共抽查酱油340组,涉及广东、江苏、安徽、湖南、上海、山西、北京、浙江、河北、江西等省市和香港地区的242家生产企业。经检验,合格292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9% 。

  本次酱油抽查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氨基酸态氮、苯甲酸、铵盐等。

  从本次抽查检验结果看,有 43组酱油氨基酸态氮不合格,氨基酸态氮是表明酿造酱油中大豆蛋白水解率高低的特征性指标,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有13组酱油苯甲酸不合格,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明确规定,酱油中苯甲酸的含量不应超过1.0g/kg。有12组酱油铵盐不合格。铵盐成分是考核发酵工艺、酸水解植物蛋白液、焦糖色优劣的重要依据。国家标准规定,铵盐含量不得超过氨基酸态氮含量的30%。长期摄入过多的铵盐将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还有4组菌落总数超标,反映出产品卫生状况较差。

  省工商局已责成有关地方工商部门依法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监督有关企业进行整改。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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