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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抽检

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的报告
江苏消费网 (2017-11-15) 来源: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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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27个品种6062批次的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并重点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家电等11个品种3521批次的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全省共抽检27个品种6062批次的商品,其中食品1992个批次(省局统一集中组织的定向监测1474批次,分散组织的不定向监测518个批次),合格1819批次,合格率为91.32%;成品油、低压电器、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服装、钢材、化妆品、家具、皮革制品、人造板、太阳能热水器、玩具、眼镜、液化石油气、汽车灯具、电视机、通讯产品、化肥、学生用品、燃气灶具、农药、种子、饲料、农膜、杀虫剂、陶瓷砖等26种商品4070批次,合格2585批次,合格率为63.5%。抽检场所主要选择在各类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专卖店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经营场所,具有覆盖面广,代表性强等特点。所抽检商品为近年来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比较集中,在以往的市场质量监测中合格率相对较低,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在抽查项目上,突出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指标为重点,根据商品本身特性,强化对问题多、危害大、影响面广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测。并重点对定向监测的1474批次食品(见附件一1)和低压电器、电动自行车、家具等问题较多的10类1529批次商品(见附件二2)进行了汇总分析。

  二、监测结果统计分析情况

  (一)食品类。

  监测结果表明,我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总体情况较好,淀粉制品、食醋、巴氏杀菌乳、灭菌乳、乳粉、酸牛乳等6类食品共388个批次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水产品、酒类、酱油、味精、肉制品等11类食品88批次经检测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添加剂、理化指标、非食用添加剂、微生物和标签标志等5个大项。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微生物超标。在定型包装熟肉制品,用于凉拌、佐餐酱油和干制水产品中,存在因产品灭菌不彻底、包装不严或生产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以及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有可能被微生物污染,导致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某一品牌袋装羊肉串菌落总数达740000cfu/g(标准为≤750cfu/g)。

  二是反映食品质量的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如酱油中的氨基酸态氮是氨基酸含量的特征指标,含量越高酱油的鲜味越强,质量越好。个别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忽视产品质量,产品中氨基酸态氮含量过低,影响了酱油的食用价值。谷氨酸钠是味精的主要成分,在本次抽查中不合格味精的谷氨酸钠含量一般比标准值(明示值)低4%~40%,有的甚至低87%,而盐(氯化钠)含量却高过标准值(明示值)12%~40%,即掺入了大量的盐,这是典型的假冒伪劣产品。

  三是滥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最为突出。主要集中在葡萄酒和干制水产品(水发食品)中。

  1.葡萄酒。共抽检112批次,不合格11批次(其中1批次为假冒产品),不合格率为9.8%。其主要问题是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其中多数商品存在多项指标不合格。正宗葡萄酒应是由葡萄酿造而来,其酒精、甜、酸味物质均是由酿造产生,酿造过程比较复杂及漫长,故生产成本较高。少数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降低葡萄原汁含量,有的甚至纯粹用香精、酒精、甜味剂、着色剂等勾兑而成。根据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项目中,有7个批次、8个批次、9个批次分别检出含糖精钠、甜蜜素、着色剂等物质,其中有1个品种的葡萄酒,检测结果为糖精钠:0.11g/kg(不得检出)、苋菜红:0.02g/kg(不得检出)、胭脂红:0.004g/kg(不得检出)、甜蜜素:0.84g/kg(不得检出)。另有1个批次的原汁葡萄酒中含苯甲酸或苯甲酸钠363mg/L(正常值≤50 mg/L),高出正常值7.26倍。而在11个批次不合格葡萄酒产品中,有6个批次产品是由吉林省内5家企业生产的。

  2.干制水产品和水发食品。共检测109批次,不合格20批次,其中14批次检测出非食用物质甲醛(甲醛是国家明令禁止加入的一种毒性很强的、破坏生物细胞蛋白质的原生质物质)。水产品中产生甲醛的原因为:一是海产品自身物质分解产生的,但此种原因产生的甲醛含量极低;二是使用甲醛浸泡防腐或漂白,使产品得以保持新鲜色泽,延长保质期。此次检测出的部分不合格水产品甲醛含量高达数百毫克每公斤。如徐州某超市销售的散装鱿鱼甲醛含量高达310.0mg/kg,销售的散装水发银鱼甲醛含量215.7mg/kg。

  (二)商品类。

  本次抽检的商品中存在质量问题较多或较重的10类商品(见附件2)分别为:低压电器、电动自行车、家具、人造板、眼镜、车用灯具、电视机、通讯产品、燃气灶具、空调。抽检的主要项目是家用电器的防触电保护、电动自行车的车速和制动性能、家具板材的甲醛释放量,手机充电器的电气间隙、输出电压等、充电电池放电性能、高温性能等安全性能指标。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1.电器产品中涉及安全性能问题较多。开关、插座、电源转换器等低压电器共抽检170批次,合格118批次,合格率为69.4%。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耐热、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安全性能指标不合格率较高,个别企业生产的低压电器所检项目全部不合格。其主要原因是少数企业生产能力水平低或对产品标准不理解,有的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该增加一层绝缘保护也未增加。电视机共抽检60批次,合格47批次,合格率78.3%。主要不合格项为标记和使用说明、防触电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元器件、电源端骚扰电压、辐射骚扰、谐波电流等。其中有一个厂家生产的两款电视机标记和使用说明、防触电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元器件等均不合格,疑为由旧显像管改装而成。手机充电器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绝缘穿透距离和抗电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有可能会发生触电或因充电电流过大引起电池内部温度升高,导致电极、隔膜材料损坏或电芯膨胀爆炸,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充电电池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有放电性能、高温性能等。空调存在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项不合格。以上项目不合格,当消费者使用不当或电器使用时间过长时,直接危害到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2. 电动自行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抽检的196批次中,仅有98批次合格,合格率为50%。主要不合格项为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重量、脚踏行驶能力、续行里程、脚蹬间隙、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其中,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重量项不合格,在行驶过程中会对人身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有一款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达到37.3km/h(标准值:≤20 km/h),整车质量85.6 kg( 标准值≤40kg),制动性能(干态)为 12.5m(标准值≤4m),一旦遇到情况,安全问题无法保障。

  3.家具(人造板)甲醛含量超标危害人体健康。抽检家具257批次,合格185批次,合格率72%。主要不合格项为甲醛释放量和可溶性重金属含量。有一款家具的甲醛释放量实测值为24.4 mg/L(标准值≤1.5 mg/L);有一床头柜的可溶性铅实测值高达476 mg/kg(标准值≤90 mg/kg)、可溶性铬实测值为71 mg/kg(标准值≤60 mg/kg)、可溶性汞实测值为62 mg/kg(标准值≤60 mg/kg),属严重不合格产品。这两项指标超标,将对人体的呼吸及神经系统产生一定的危害,特别是对儿童的影响更大。人造板抽检300批次,合格149批次,合格率49.7%。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甲醛释放量超标。最严重的甲醛释放量实测值为43.1mg/L(标准值:E2级≤5mg/L ),该项指标不合格是造成用其制成的家具甲醛释放量超标的直接原因。

  4.其他商品质量问题不容忽视。抽检眼镜中包括光学树脂镜片、太阳镜、老花镜,不合格项主要有球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光学中心水平互差等。该类问题会引起配戴者视力疲劳、视物发斜、头重脚轻等症状。车用灯具主要是配光性能和灯泡的光电参数不符合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行车安全。燃气灶具主要有干烟气中CO浓度、熄火保护装置、热负荷偏差、热效率等。有的燃气灶具干烟气中CO浓度最高的超过标准5倍左右,有的甚至没有熄火保护装置,容易导致燃气中毒事件的发生。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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