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总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号)、《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4号)、《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5号),其中涉及我省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忠来食品旗舰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香港忠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监制、南京忠来果品食杂有限公司(简称“忠来公司”)分装的单晶冰糖(单晶体冰糖)处置情况。上述样品蔗糖分检出值为99.3 %,比标准规定(不低于99.6%)低0.3%;还原糖分检出值为0.32 %,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2 %)高1.7倍。经查,忠来公司共生产上述单晶冰糖(单晶体冰糖)498袋(每袋400g),其中5袋用于出厂检验,剩余493袋通过其经营的天猫商城忠来食品旗舰店销售完毕。经排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产品原料问题,忠来公司已通过加大原料进厂及成品出厂检验力度等措施进行整改。根据忠来公司提交的完成整改申请复查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复查,经查,符合恢复生产要求。同时,当地监管部门安排检验机构对忠来公司该品种产品进行再次抽检,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针对忠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没50016.2元的行政处罚。
二、标称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简称“嘉吉公司”)生产、由南通鼎上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鼎上公司”)销售的“好冠家”非转基因大豆油处置情况。上述样品酸值(KOH)检出值为0.35mg/g,比标准规定(一级浸出成品油不超过0.20mg/g)高出75%。经查,嘉吉公司共生产上述非转基因大豆油1095箱,其中:降为工业级的1箱,给客户免费使用3箱,其余1091箱已销售完毕。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为产品包装袋对产品质量变化防护效果不佳,嘉吉公司已通过加强产品自查、停止生产和销售同类包装非转基因大豆油、寻找对水汽、氧气阻隔效果优良的新型材质包装袋等措施进行整改。针对嘉吉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大豆油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没202986.64元的行政处罚。鼎上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从嘉吉公司购进50箱非转基因大豆油(一级),除3箱为抽检所用外,其余47箱已销售完毕。针对鼎上公司销售不合格大豆油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没13250元的行政处罚。
三、茶多网络茶叶专营店在苏宁(网站)易购销售的标称泉州市广益发商贸有限公司运营、漳州市琪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珍陈皮,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0.1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11.7 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8.0g/kg)高出46.3%。茶多网络茶叶专营店为苏宁易购平台入驻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经查,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入网经营者进行了实名登记,可以提供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茶多网络(安溪)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照复印件,并在获悉不合格产品信息后核查商家已下架该产品,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审核义务。经对八珍陈皮的销售网址进行复查,显示上述商品已下架,暂不销售。
特此公告。